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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四届 “十佳学子”评选的通知
 

为积极培育、深入挖掘和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,集中展示校区学子的精神风貌,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及激励作用,现决定评选第四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“十佳学子”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基础条件

参评对象为盘锦校区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在校本科生,并且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-2017学年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选中成为“校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”(结果已公布至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网站),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作为第四届校区“十佳学子”候选人进行申报。

二、评审阶段

1、申报阶段

申报方式采取自由申报方式进行,即具有申报资格的学生均可作为候选人进行申报,申报人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。

申报材料要求:

1、申报人需填写《附件1:第四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“十佳学子”申请表》、《附件2:大连理工大学2016-2017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》(成长导师须针对候选人实际情况提供150字左右的鉴定评语,学部学院意见无须填写),一式一份,并附2016-2017学年学习成绩单;

2、申报人需提交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、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,电子版,JPG格式,照片像素在300万以上,以个人姓名命名;

3、申报人需另附提交个人事迹材料。以第三人称撰写,要突出个人特色,事迹须集中在2016-2017学年,行文简明扼要,避免空话套话,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;

4、申报人同时需要填写《附件3:第四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“十佳学子”申报材料汇总表》、《附件4:大连理工大学2016-2017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》,一式一份。

材料上交时间、地点:2017年9月17日14:00-16:00(备注:个人成绩单可于18日上午11:00前提交),纸质版材料(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及成绩单)报送至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教育与指导办公室(G01-E206),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engj229@dlut.edu.cn。

2、现场答辩阶段

经筛选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将进行现场答辩,学生工作部将邀请校区教师及学生代表作为评委参与现场答辩打分。

现场答辩要求:申报学生需准备自我陈述3分钟(PPT汇报形式),现场评委提问2分钟。答辩ppt材料请于9月18日上午11:00之前发送至dengj229@dlut.edu.cn。

答辩时间安排:9月18日下午14:00

答辩地点安排:A01-N204

三、其他说明

校区将从第四届“十佳学子”中择优推荐人选至学校参加9月20日“校优秀学生标兵”初选,将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。

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联系:0427-2631987。

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

2017年9月15日

附件【附件4:大连理工大学2016-2017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第四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“十佳学子”申报表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第四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“十佳学子”申报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大连理工大学2016-2017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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