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,传承红色基因,调动专业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充分发挥优秀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,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根据《大连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》,结合学校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,盘锦校区决定启动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15-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内容
大连理工大学2015-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;
2、师德高尚,热爱学生班主任工作,关心和爱护学生,品行端正,为人师表,甘于奉献;
3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,熟悉教育规律,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。
三、名额分配
根据规定,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专业班主任的名额共24个,具体分配如下:
学部、学院 |
班主任总人数 (2015-2016学年) |
优秀班主任名额 |
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|
43 |
9 |
食品与环境学院 |
13 |
3 |
文法学院 |
18 |
4 |
商学院 |
16 |
3 |
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|
15 |
3 |
生命与医药学院 |
11 |
2 |
四、评选要求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名单,采取学生推荐、学院推荐、本人自荐等方式产生优秀专业班主任候选人,成立评审小组,公开评选优秀专业班主任,确保评审过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无异议。
五、上报要求
1、优秀专业班主任候选人须填写《大连理工大学2015-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申报表》(附件1,一式一份,电子版命名方式:优秀专业班主任-教师姓名-部院简称)。
2、各学院办公室须填写《大连理工大学2015-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,一式一份,电子版命名方式:优秀专业班主任统计表-部院简称)。
3、各学院请于10月31日16:00前准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G01-N202办公室,电子版报送至pjxgb@dlut.edu.cn。
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、教学事务部
2016年10月26日